一。办理一般纳税人预认定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套且需要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由主管工商机关提供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房屋或土地的有关证明,验资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外经委的申请的批复等企业立项时呈报的资料。
3。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
4。所有的银行开户证明。
5。会计身份证明,会计上岗证,办税人员资格证,书面聘用会计证明(财务人员需2名以上,如会计证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出纳则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7。批准证书;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认定满一年后,企业要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转正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手续,否则将被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两年内不得再重新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办理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及原件复印件二份(由工商发证部门的认可签章)
3。会计上岗证,办税人员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财务人员需2名以上,如会计证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出纳则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
4。书面聘用会计,办税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