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2年,最长不超过30年、退役时军衔不同,时间各不相同、正常退伍时间如下:
1、义务兵:2年退伍
2、下士 : 5年退伍
3、中士 :8年退伍
4、上士 :12年退伍
5、四级军士长 :16年退伍
6、三级军士长:20年退伍
7、二级军士长:24年退伍
8、一级军士长:30年退伍
说明:以上军衔服役时间到期后经考取晋升为下一级军衔的,就继续服役,若考取不通过或者个人想退役的(后面标注的时间)就是其退伍时间,最高服役年限不能超过30年。
依据: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
扩展资料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内容介绍: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十九条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
(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
(二)初级士官: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下士期满3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中士。
(三)中级士官:中士服现役期满3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上士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四级军士长。
(四)高级士官:四级军士长服现役期满4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一级军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