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一般是正处级,但很多省高配为厅局级副职甚至厅局级正职。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扩展资料
省公安厅是正厅级机构,下属各总队为正处级(少数总队为副厅级,例如交警总队),总队长和政委的级别要看具体情况,有的总队只是总队长高配为副厅级(正处级总队),总队政委仍然为正处级。有的总队总队长、政委均为副厅级(副厅级总队)。
公安系统作为执法机关,一般情况下是比同级其他机关高半级的,公安厅长都是高配由副省长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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