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
2 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3 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4. 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以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他们所穿戴(带)的任何物品挡住。
5 球一旦被抛起,发球员的不执拍手臂应立即从球和球网之间的区域移开。
6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6.1 如果裁判员对运动员发球合法性有怀疑,在一场比赛中第一次出现时,判重罚球,并警告发球方。
6.2 此后,裁判员对该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发球动作的合法性再次怀疑,将判接发球方得1分。
6.3 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无需警告,应判接发球方得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