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的经济互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货物领域,双方各有占出口贸易额85.4%的产品将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减税过渡期后,澳大利亚最终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达到100%;中国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分别达到96.8%和97%。这大大超过一般自贸协定中90%的降税水平。
二、在服务领域,澳方承诺自协定生效时对中方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服务部门,成为世界上首个对我国以负面清单方式作出服务贸易承诺的国家。中方则以正面清单方式向澳方开放服务部门。此外,澳方还在假日工作机制等方面对中方作出专门安排。
三、在投资领域,双方自协定生效时起将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澳方同时将对中国企业赴澳投资降低审查门槛,并作出便利化安排。
四、除此之外,协定还在包括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竞争等“21世纪经贸议题”在内的十几个领域,就推进双方交流合作作了规定。
澳大利亚是经济总量较大的主要发达经济体,是全球农产品和能矿产品主要出口国,有着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及治理模式。中澳自贸协定签署,是我国在加快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进程中迈出的重要而坚实的一步,对我国在“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中澳自贸协定也是继韩国之后,我国与亚太地区又一个重要经济体签署的自贸协定。这对于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和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进程以及加快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