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农业、个体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必须遵循的原则是: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个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合作化运动实现的,它仅用四五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了5亿农民从个体小农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转变。
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典型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引导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最后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大体经过了从低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统购包销、加工订货)到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公私合营)发展的过程。三大改造到1956年完成,它使我国的经济结构、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
扩展资料:
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一次中央会议上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第二年6月,中共中央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一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总路线的主体;二是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改造经历了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几个阶段;手工业一般经历了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几个阶段。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大体经过了从低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统购包销、加工订货)到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公私合营)。在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及完成以后,国家先后以“四马分肥”和支付定息的方式,作为和平赎买,付给私营工商业者30多亿元,超过了他们原有的资产总额。
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
1952年下半年至1956年,新中国仅仅用了4年时间,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从此,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三大改造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什么是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