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银行账户:对公银行账户即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以公司名义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一般户即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对公银行账户,基本户和一般户是注册公司之后才有的。
扩展资料
对公银行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作用
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
一般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
专用存款账户—— 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为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
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
办理对象
一、基本户
1. 企业法人;
2. 非法人企业;
3. 机关、事业单位;
4. 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5. 社会团体;
6. 民办非企业组织;
7. 异地常设机构;
8. 外国驻华机构;;
9. 个体工商户;
10.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11. 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12. 其他组织。
二、一般户
1.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
2.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对公银行账户
1.公司法人;
2.单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对公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