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保护和劳动卫生保护。
1、劳动安全保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防止和消除劳动者在劳动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以及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制度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包括:
①机器设备的安全;
②电气设备的安全;
③锅炉、压力的容器的安全;
④建筑工程的安全;
⑤交通道路的安全。
企业必须按照这些安全技术规程使各种生产设备达到安全标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
2、劳动卫生保护
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防止、消除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我国制定了有关劳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防止粉尘危害;
②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
③防止噪声和强光的刺激;
④防暑降温和防冻取暖;
⑤通风和照明;
⑥个人保护用品的供给。
企业必须按照这些劳动卫生规程达到劳动卫生标准,才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扩展资料:
劳动保护也要与时俱进
劳动保护是国家和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也一直是各级政府和企业日常生产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我国生产技术、生产环境和职工群体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工业企业逐步搬离主城区;80后、90后逐渐成为职工队伍的主体;新设备、新工艺层出不穷,落后产能逐渐被淘汰;新业态从业者大量增加,人工智能进入生产线,出现人机同作等……
随着生产条件和生产工具的飞跃发展,一些地区、企业的劳动保护观念和劳动保护措施并没有及时更新;尽管新职业和新生产技术不断涌现,但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覆盖。一些劳动者陷入劳动保护于器无用、于法无据的局面。
比如,在工伤认定问题上,以往我们一直陷于“事故主义”,认为“工伤”就是危险毒物、污染物造成的损害以及工作中受到的机械性损伤,主要体现为外在伤害。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增加,与工作关联的精神痛苦以及劳累诱发疾病的情况逐渐涌现、上升,而这些并不被“工伤”的概念所涵盖。
在“职业病”层面,也出现了一些不同于传统的、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比如鼠标手、干眼病等,而对照时下的职业病目录,这些都不在其中。
即便是一些传统职业,也面临很多劳动保护方面的新情况。比如,环卫工不用再背粪桶,却可能面临口罩无法抵挡的毒气作业……凡此种种,都需要应对之法。
劳动保护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经济意义。在生产过程中,人是最宝贵的,是生产力诸要素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和不卫生因素,可以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创造舒适的劳动环境,可以激发劳动热情,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积极性,进而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
同时,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还可减少因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所带来的救治伤病人员的各项开支,减少由于设备损坏和停产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历史和经验都告诉我们,搞好劳动保护是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保障和前提之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