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警察制度从总体上可以划分为行政警察、武装警察(武警)、司法警察(法警)三大体系。由于他们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与任务,为便于组织和指挥,他们又隶属于不同的领导机关。各个警察体系内部由于具体分管的工作性质有所不同,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警种。
一、公安机关:
1、治安警察。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处理一般违法案件等。
2、户籍警察。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有关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
3、刑事犯罪侦查警察。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
4、交通警察。指挥交通;预防、处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员。
5、巡逻警察。这个警种有的地方和交通警察合并的,叫交巡队,巡警设置的目标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务范围十分广泛。巡逻警察执行任务的形式就是巡逻(另外,防暴警察属于这个警种,有的地区称为"巡警防暴警")。
6、外事警察。接触的通常是指出入境事务的警察。通常是这公民办出境通行证、因私护照(因公不是在此)并进行管理等。
7、经济犯罪侦查警察(独立警种)。主要任务就是侦查经济案件。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警察。监察互联网,打击网络犯罪。
9、禁毒警察(独立警种)。负责涉毒犯罪的侦查。
10、警务督察。监督警察内部纪律的特殊警察,有着"管警察的警察"和"警中警"的称呼。
11、监所警察。就是看守所(不是监狱!!)的管理警察。
12、科技警察。公安部门内专门负责技术研发的人员,由于我国体制的特殊性,这部分人也称为警察,但是其正式称呼前要冠以"专业技术"一词。
13、公安法医。有一部分从事司法医学勘验工作的法医是公安部门的编制内成员,是有警衔的,也算是警察。
二、司法机关:
1、监狱警察。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的人民警察。
2、戒毒警察。对强制戒毒人员进行教育、管理、治疗的人民警察。
三、国家安全机关
比较特殊和神秘的一类警察,负责情报和反间谍工作。
四、接受双重领导
1、接受公安部和铁道部双重领导的警察,就是铁路警察。
2、接受公安部和交通部双重领导的警察,航运警察(负责水路运输管理)。
3、接受公安部和中国民航总局双重领导的警察,民航空中警察(负责民航飞行安全维护和处突)。
4、接受公安部和国家林业局双重领导的警察,林业警察(是林业公安,不是森林武警)。
5、接受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双重领导的警察,缉私警察。
五、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的武装警察:
武警总部是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的:
(一)武警总部直接领导的武警:
武警内务部队(包括机动部队和特战部队)。
(二)接受武警总部和另一个部门双重领导的武警:
1、接受武警总部和交通部双重领导的武警,武警交通部队。
2、接受武警总部和国家林业局双重领导的武警,武警森林部队。
3、接受武警总部和国家黄金工业总公司-国家黄金工业管理局(原冶金工业部)双重领导的武警,武警黄金部队。
4、接受武警总部和水利部双重领导的武警,武警水电部队。
(三)接受其他部门领导的警察。
五、司法警察:
参与司法执行、司法调查,维护司法机关秩序等。
以上各类警察中,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安五部门的非兵役制人员,和民航、航运、林业、缉私警察属于公务员,铁路警察参照公务员待遇。消防、边防、警卫、武警总部直接管理的部队、武警总部和其他部门共同领导的部队则属于现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