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想把户口迁回娘家,要怎么办理?

2020-05-17 社会 92阅读

迁移户口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入户口。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

5、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你的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 )前往迁入地的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扩展资料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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