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铁路车站等级核定办法》铁路等级可分为:特,一,二,三,四,五等站。
特等站特点,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两项者为特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20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及中转行包在2500件以上。
2、日均装卸车在400辆以上。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4500辆以上的。
一等站特点,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一者为: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15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中转行包在1500件以上的客运站。
2、日均装卸车在350辆以上的货运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3000辆以上的编组站。
二等站特点,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一者为二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5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中转行包在500件以上的客运站。
2、日均装卸车在200辆以上的货运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1500辆以上的编组站。
三等站特点,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两项者为三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2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中转行包在100件以上。
2、均装卸车在50辆以上。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500辆以上。
四等站特点:
办理综合业务,但按核定条件,不具备三等站条件者为四等站。
五等站特点:
只办理列车会让、越行的会让站与越行站,均为五等站。
扩展资料:
参考条件,是在依照核定条件,全面核定站等后,对某些尚未全部合乎高一等条件要求的站,经过综合平衡,考虑其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事和运输布局等情况的需要,可按下列参考条件分别酌定其站等。
1、首都、中央直辖市及个别省府所在的车站、可酌定为特等站。
2、省府所在地的车站及重要的国境站、口岸站,可酌定为一等站或二等站。
3、工矿企业比较集中地区所在地的车站及位于三个方向以上并担当机车更换、列车技术作业的车站,可酌定为二等站或三等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铁路车站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