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班牙足协的规定,当俱乐部青年队球员在一线队的联赛出场达到5次,就将失去冬季转会或被租借的资格。
西班牙足协的转会规则是对国际足联转会规则的特别补充。2001年,国际足联修改了转会规则,规定一个赛季设有两次转会期,但球员却只能转会一次,即一名职业球员在一赛季内最多只能为两家俱乐部效力。
事后证明,这个转会规则至少存在着两个漏洞,首先是不同大洲之间赛季和转会期的时间不同。比如2006-07赛季,马斯切拉诺从科林蒂安转会至西汉姆联,随后又租借到利物浦一案例;其次,就是在特定联赛体制下,如何判定球员从俱乐部青年队进入一线队的性质,比如西班牙联赛。
与绝大部分联赛体系不同,西班牙足协规定,任何俱乐部的二线队都可以独立参加职业联赛,只是不能与俱乐部一线队参加同一级别联赛。所以在西班牙乙级联赛的赛场上,经常都可以看到某些俱乐部B队。既然俱乐部的B队可以参加职业联赛,自然其球员转会就要受到职业球员转会规则的限制,即一个赛季内不能为三家俱乐部效力。为了兼顾国际足联规则和俱乐部青训利益,西班牙足协特别规定,各家俱乐部的青少年队球员可以代表俱乐部一线队参加联赛,但不能超过5场,否则就按“转会”计算,即该球员已经正式转会进入一线队,自然也不能有冬季再转会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