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1、为了提高签发效率,日本使领馆简化了签发手续,并且规定:除外交签证外,其余签证均由日本驻华使领馆指定的代办机构代理,旅游签证由指定旅行社代理,不接受个人申请。
2、所以在申请日本签证时,申请人须先电话咨询代办机构或旅行社,了解需要准备的具体资料并送交代办机构即可,无须亲自去使领馆排队申请。
所需资料
1、 有效期距出境日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及2张2寸白底近6个月的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全家户口簿全本复印件
3、户口本: 1份 ,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 (有同行家属时)能体现关系的户口本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4、签证申请表:1份,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名 另备个人签名空白资料表1-2份 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 日本使馆非常注意签名的正确性。
5、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在下半部分签名栏内,左边请打印姓名,右边请用正楷手写签名)
6、申请人资产证明:年收入证明(年收入RMB25万元以上,请用公司抬头纸)【在职证明(需同时盖有公章或人事章),个人所得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请表(税务局盖章),3选1,必须提供】。
7、提供其它能证明经济能力的资料。
扩展资料:
发放条件
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1、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日本个人旅游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