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作用:
1、国家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社会服务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3、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