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辨识
(一)名词解释:
1、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2、有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对两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固有危害是指物质生产过程的必要条件(客观的要求)所衍生出来的危险性。它一般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使用、加工、生产出危险的物料;二是可能采用具有危险性的工艺过程;三是可能采用危险的装置、单元操作。
4、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重大危险源分为两大类:①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②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二)预防事故发生必须从危害辨识开始,辨识针对可能导致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潜在的物理或化学状态和条件。固有危险的辨识又可分为物质危险和生产过程危险两大类来加以辨识。
1.物质危险性辨识
了解生产或使用的物料性质是危险辨识的基础。危险辨识中常用的物料性质有:急性毒性、慢性毒性、致癌性、诱变性、致畸性、反应性、生物退化性、水毒性、环境中的持续性、气味阈值、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稳定性、燃烧性、爆炸性等。生产中的原料、材料、半成品、中间产品、副产品以及储存运输中的物质分别以气态、液态、固态存在,他们在不同状态下分别有对应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危险危害特性,因此,了解并掌握这些物质固有的危险特性是进行危险辨识分析的基础。尿素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物料辨识如下:
⑴、液氨(NH3)
① 危害性辨识:
氨属于低毒类物质。氨随空气经呼吸道吸入后,通过肺泡,除少部分与二氧化碳中和外,其余被血液吸收。被吸收的氨,在肝脏中释出形成尿素,随汗液、尿或呼吸道排出体外。氨对人的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浓度过高时,直接接触部分可引起碱化学灼伤,组织呈溶解性坏死,并可引起呼吸道深部及肺泡的损伤,发生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和肺水肿。高浓度吸入,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度增强,引起痉挛,并可通过三叉神经末稍的反射作用引起心脏停搏和呼吸停止。轻度中毒,眼、口有辣感、流泪、流涕、咳嗽、声音嘶哑,吞咽困难,头昏、头痛,眼结膜充血水肿,口唇及口腔、咽部充血,胸闷和胸骨区疼痛;重度中毒,喉头水肿,声门狭窄以及呼吸道粘膜脱落,造成气管阻塞,引起窒息,人体外露部分皮肤可出现Ⅱ度化学灼伤,眼睑、口唇、鼻腔、咽部及喉头水肿,咳吐大量黄痰;肺水肿很快发生,表现为剧烈咳嗽,呼吸困难;脉快而弱,体温升高,咳出血痰或大量粉红色泡沫痰,陷入休克昏迷。 ⑵ 危险性评价
受到猛烈撞击,贮器损坏时,气体外泄会危及人的健康和生命,遇水则变为有腐蚀性的氨水。28%的水溶液则为浓氨水。受热后容器内压力增大或空气中氨浓度在15.7%~27.4%时,遇到火星会引起燃烧爆炸,爆炸危险度为0.9。有油类存在时,更会增加燃烧危险。GB13690—92标准将该物质划分为第2.3类有毒气体;GB 12268—90标准规定其危规号为23003。人在含有100×10-6氨的空气中每天生活8小时会引起慢性中毒。氨在空气中易形成爆炸性气体。氨在空气中的爆炸范围为15.5~27%(体积)。国家工业卫生标准(GBJ3-73)规定车间空气中氨的最高允许浓度为30mg/m3(即39.5ppm约0.004%)。
管道中有水时引氨,管道会发生振动。两端封闭的氨管道在高温下容易发生爆炸。
⑶ 防治措施:
①通风:对于四周有维护墙的高压泵房,除了设有良好自然通风(门、窗)外,还必须设有强制通风,例如采用送风或抽风措施或者在门窗上安装风机或者设置移动式的吹风机。
②放毒面具:浓度不大时(小于2%),用防氨的过滤式防毒面具。为了保护人体不受液氨飞沫和高浓度氨气的毒害,必须根据情况穿戴好胶皮工作服、胶皮手套、胶鞋和防护眼镜等。
③车间厂房内应设有洗眼器或生活用水,专供洗涤眼睛用。
对上述防护设备应建立常规检查制度,使之处于完善待用状态,同时对车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④ 在气氨污染的地方,当寻找躲避的地方时,尽可能保持浅呼吸,无论如何绝对不能深呼吸。由于氨比空气轻,不应往高处走,也不要往下风方向走。尽可能保持闭着眼睛,在短时间内眨眼观望,从而减少刺激。可用湿毛巾或湿手帕等掩在口鼻上以减少吸入。
⑤ 由于氨在水中的溶解度很大,在常压20℃下,其在水中的溶解度为702(体积/体积),利用这一特性,一旦出现液氨或气氨大量泄漏时可向泄漏处喷射水,用水吸收氨,把氨雾压下去,以免扩散造成大范围的危害。
⑥ 有人中毒时立即将中毒人员抬到无污染的地方,并通知医生和救护部门。为防止发生肺水肿,应给病人吸入纯氧。皮肤接触液氨必须用水彻底冲洗后再进行处理,如果需要可用2%的硼酸溶液治疗和长时间冲洗。至少在24小时之内不允许在受伤的皮肤上使用药物软膏或乳剂,在此期间用浸透饱和硫代硫酸盐溶液的绷带来保护创伤部位。
2、二氧化碳(CO2)
⑴ 危害性辨识
低浓度二氧化碳对呼吸中枢有致兴奋作用,高浓度有显著性的麻痹作用。二氧化碳透过肺泡能力比氧大25倍,空气中CO2浓度高时,必造成体内CO2滞留,缺氧引起窒息死亡。即使在含氧浓度较高的情况下,二氧化碳也可以引发中毒。有时缺氧窒息会与二氧化碳中毒并存。吸入浓度为8%~10%的CO2,除头昏、头痛、眼花和耳鸣外,还有气急,脉博加快、无力,血压升高,精神兴奋,肌肉痉挛,时间过长则会出现神志丧失。急性重症发作都在几秒钟内,几乎象触电似的倒下,表现为昏迷,反射消失,瞳孔扩大或缩小,大小便失禁,呕吐等。严重者会出现呼吸停止或休克。
二氧化碳相对密度大,因此多聚积在低洼的地沟或容器的底部,它没有迅速扩散的趋势,能在高浓度下保持很长时间。
⑵ 危险性评价
二氧化碳中毒会引起兴奋、头痛、呼吸不适、眩晕、肌肉萎缩。表现最初的兴奋后高浓度使人陷入昏迷状态或死亡,也会危害人的视力。潮湿的二氧化碳和含二氧化碳的氨水对碳钢有腐蚀作用。受热后容器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
GB 13690—92标准将该物质划分为第2.2类不燃气体;GB 12268—90标准规定其危规号为22019。二氧化碳浓度由0.5%增加到1.0%,通风量需增加50%;当二氧化碳增加到3%,通风量增加100%。
卫生排放标准:操作岗位允许二氧化碳浓度为9000mg/m3(标)。
⑶ 防治措施:
当一人吸二氧化碳过多失去知觉,必须立即将其带到通风良好的地方。如果已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供给氧气并送医院治疗。对高浓度二氧化碳应采用隔离式氧气呼吸器或长管式防毒面具。
2、甲铵和尿素溶液:
⑴ 危害性辨识
在尿素生产过程中生成的甲铵和尿素溶液多为高温介质,与人体接触易引起烫伤。甲铵和尿素溶液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因此,凡与甲铵和尿素溶液接触的设备和管道及管件必须采用不锈钢材质。甲铵和尿素的熔点远高于常温,经降温后易形成固体结晶。
⑵ 危险性评价
高温甲胺容易烫伤人的皮肤。
⑶ 防治措施:
取样或与该物质接触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如有甲铵或尿素溶液飞溅到眼睛或皮肤时,可用洗眼器或生活用水大量冲洗并立即送医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