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标志不贴能上路,但是碰到交警执法查到就要处罚。
未贴交强险标志贴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未投保交强险的处应投保险费2倍的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5 条第4 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0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扩展资料: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