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年龄有何规定

2020-10-10 社会 45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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