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四川省公安厅长
举报人:何天佑,重庆市人,家住云阳县盘石镇长安路,
身份证号码:512225194706070974。
被举报人:沈国政,广元市新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
2009年,沈国政与我签订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由我向沈国政打去保证金40万
元后,我发现沈国政的建筑工程是假的,完全是利用签订合同搞诈骗。我当即报案。广元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沈国政诈骗我40万元立案后,已经查实:沈国政系广元市新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广元市政府机关退休干部,家住广元市政府职工大院。
沈国政以合同诈骗40万元立案至今,已经3年多了,情况已查实了,人也找到了,但一直采取地方保护主义,一拖再拖。经我们多次摧问,承办人总以他们工作忙为由,一直拖着不办,就是不抓人。难道诈骗犯是政府机关干部就不抓吗?!
特向省公安厅举报,请求省厅督促其尽快办理,否则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举报人:何天佑
联系电话:18523310788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