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办理房产证过户在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东路甲8号(鸿懋商务大厦)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周三下午内部学习和办理批量业务)
咨询电话:(010)84998831
投诉电话:(010)85849659
新建商品房买卖(买方为自然人的)、存量房屋买卖(卖方为自然人且买卖双方本人均到现场的)、房屋赠与(赠与人为自然人且赠与双方本人均到现场的)、房屋交换(申请人为自然人且交换双方本人均到现场的)、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夫妻双方本人均到现场的)当日办结。
扩展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