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焊机的外壳是否有可靠的接地;焊机必须有良好的绝缘;电源接线柱必须有可靠的护罩。
二、焊机一次电源线不能过长,不允许有接头。二次线(龙头线),必须有足够的导电截面和良好的绝缘,接头一般不允许超过3个,并采取压接法,破损处应及时修补包扎好。焊接地线要有足够的截面并连接牢固。
三、电流闸刀应有防护罩,不许裸露,操作时应戴手套,人头偏斜,防止电弧灼伤。
四、焊接时应离易燃易爆物品5~10米。在舱室内施焊要注意甲板或舱壁的反面有无易燃物。在已装有设备器材或正在进行木作绝缘的舱内焊接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并通知产品消防人员到场监护。
五、在狭小舱室和容器内焊接时,应加强通风, 必须有人监护,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六、对做了油漆和绝缘的舱室和容器,必须进行通风,待溶剂挥发,表面固化,经测爆检查无可燃气体后,方可进行焊接。
七、禁止在有压力的或封闭的管道和容器上焊接,不得在带电物体上进行焊接。
八、高空作业时应系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并将电焊龙头线妥善固定,不准缠在身上。
九、焊机不能淋雨曝晒,焊机的接地线和搭铁线不准搭在各种气瓶、管道、脚手架、钢丝绳、轨道、屋架、贮罐等上面。
十、工作完毕或即时工作结束应将电焊龙头线拿出舱外并盘挂好,切断、关闭电源、气源,检查作业区域及周边环境,消除火源。
十一、气割(焊)工具和设备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不准使用不完好的漏气的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设备。
十二、工作前和工作结束后认真检查和清理现场,消除隐患。
十三、氧气和乙炔胶管不能混用,氧气用红色胶管(耐压15kgf/cm?,1.47兆帕),乙炔用黑色胶管(耐压3kgf/cm?,0.294兆帕);胶管头要用铅丝扎紧固牢。新胶管使用前应吹除内部的灰粉,严禁一付胶管接用二把割具。
十四、氧气瓶、乙炔瓶及焊具均不得沾染油污,工作前应仔细检查瓶、管、割具等设施,不准漏气。
十五、工作中割咀或气焊枪头不能与工件太近,应避免工作时间长,割咀过热引起回火。
十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掉焊割具上的乙炔阀,再关氧气阀,稍停后再开氧气吹除割矩内部的烟灰和气体。
十七、当胶管燃烧或爆炸时,应立即关掉阀门,切断气源。
十八、禁止用焊割矩作照明,严禁用氧气作通风气源。
十九、气割(焊)时必须戴有色防护眼镜。
二十、使用数据机构的自动、半自动气割机时,应遵守电气安全规程,设备故障应由专业人员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