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新密之子
山寨行为应该被支持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观点是,山寨行为应该被支持。在过去的几年里,山寨绝对是国内最流行的词语。而随着山寨手机、山寨产品、山寨春晚、山寨明星、山寨文化等等字眼不断活跃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之上时,它就成为了社会公众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我们姑且都将这些都归结为“山寨行为”。首先,请让我来为大家分析一下“辩题”。所谓“山寨行为”,山寨行为是指处在市场培育期的发展中国家,由一些有智慧头脑型的民间人士,为满足那些受消费能力限制、无法满足生活需求品的群体对某种欣赏的产品(包括文化产品)的消费欲望,或者因为市场存在着的一种固有的产品因为长久没有创新和换代,而通过复制、模仿、学习、借鉴和创新改良的方法,推向市场的一种快速、满足平民、适销对路、具有多功能性、低价位的产品。,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山寨产品”和“山寨文化”两大类。这种行为的主要特征就是小成本,大价值,反垄断,满足平民的消费心理。我们提到的"支持”,就是一种“扬弃”的过程,它包括保护这一大类行为中合理的部分使其发扬光大,并且规范其不合理的部分,使其走向合理的轨道。而对方观点中的取缔是一种完全的否定,不给山寨合理之处以发扬的空间,而一味地批判和禁止。这种做法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不可行的。根据对这个的概念分析,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山寨的本质是模仿和创新。模仿是创新的必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