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是有一张纸,可以证明户籍的,叫《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登记,当天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在任意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都可以。
如果户口是挂在单位的,通常这张卡会发到手上。如果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手上没有这张卡,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单独打印自己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