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占用小车停车位属于违章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八条 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第四十五条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时限、通知机关名称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