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江职院88
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职能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向镇领导提供有关情况,针对重大问题开展综合调研,搞好综合协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二、负责传真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催办、落实,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三、负责机关行政接待和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动车辆管理、食堂管理; 四、负责镇区机关信息化建设,做好网站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和日常管理、维护; 五、负责各类会议的安排、记录等公务活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