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关于统一使用人民币货币符号的通知
(1994年2月3日中银清〔199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上海浦东分行,总行营业部:
今年元月1日实行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国外代理行和海外联行已陆续在总行开立人民币本币帐户,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目前国内外行在人民币本币帐户的货币符号使用上不统一,为避免帐务混乱,现对通过海外联行、代理行开在总行的人民币本币帐户办理清算业务时使用的货币符号规定如下:
一、国内联行之间划帐清算时,联行报单上统一使用会计科目中“01”的货币符号“¥”。
二、对代理行和海外联行发送对帐单、报单等使用“CNY”货币符号。
三、对代理行和海外联行1994年1月1日以后发出的汇入国内汇款无论其货币符号采用“CNY”还是原来的“RMB”,国内在解付时一律按人民币本币处理,联行划帐时货币符号使用“¥”。
请将此文转发辖内分、支行遵照执行。
人民币简写符号¥的由来
我们在书写人民币金额时,习惯于在阿拉伯数字前写上“¥”符号,这就是我国人民币的简写符号。“¥”既作为人民币的书写符号,又代表人民币的币制,还表示人民币的单位“元”。在经济往来和会计核算中用阿拉伯数字填写金额时,在金额首位之前加一个“¥”符号,既可防止在金额前填加数字,又可表明是人民币的金额数量。由于“¥”本身表示人民币的单位,所以,凡是在金额前加了“¥”符号的,金额后就不需要再加“元”字。
那么,人民币简写符号“¥”是怎样产生的呢?这要追溯到民国时期。1935年,国民党政府对币制进行改革,以法制形式强制确定了流通货币,即“法币”。开始法币只同英镑£保持一定的比价,后来随着美元在国际市场上的作用越来越大,法币又同美元挂了钩。所以,法币符号就借用美元符号而写成“$”。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了新中国第一套人民币,但在解放初期,人们书写阿拉伯数字金额时,还习惯沿用“$”作为封头符号。直至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才正式确定人民币的符号。因为人民币单位为“元”,而“元”的汉语拚音是“YUAN”,因此,人民币符号就采用“元”字汉语拚音字母中的第一个字母“Y”。为了区别“Y”和阿拉伯数字之间的误认和误写,就在“Y”字上加上两横而写成“¥”,读音仍为“元”。从此,人们就开始用“¥”符号表示人民币,在书写数字金额时用它作封头符号了,如人民币100元写作“¥100”或者”RMB¥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