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认识当今的社会主义改革同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关系

2020-06-02 时事 566阅读
1、社会主义改革与社会主义改造是一脉相承的
(1)社会主义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的
社会主义改革的基本前提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正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即我国正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才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强调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以充分肯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作为改革的历史前提,是以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确立作为改革的历史起点的,而不是对这一成果的否定。否定社会主义改造,否定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社会主义改革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的改革之所以取得成功,得益于一开始就强调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而苏东剧变,归根到底是改革走错了路,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
(2)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的目标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首要目标,是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即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为了早日实现工业化,就需要变革不适应工业化发展要求的旧有的生产关系,就要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事实上,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在工业化进程中被提上议事日程并开始启动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创造了前提。在中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离开社会主义改造不行,离开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更不行。今天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方面和环节,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体制,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一目标,与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本方向是基本一致的。
2、社会主义改革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发展
肯定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及其实践的正确和成功,并不是说它没有缺点和偏差。今天进行社会主义改革,既是对这些缺点和偏差拨乱反正,更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和实践的深化和发展。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农业合作化理论与实践的创造性发展
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农业集体经济在经营管理方面主要采用了生产资料公有,集体劳动,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的管理方式。它虽然在一个时期内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但由于过分集中和平均主义问题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直接妨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国农村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对农业合作化理论与实践的创造性发展。
①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的经营方式。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生产力的这种状况,反映在经营规模上,就不具备大规模集中经营的客观必然性。同时,我国人口多,耕地少,为使人尽其力,地尽其用,必须精耕细作,这就要求经营方式具有分散、灵活、适应性强等特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正适应了这种需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坚持农业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生产经营权适当交给农户,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当分开。这种经营方式的改变,使各承包户获得了经营自主权,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充分的活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②创造了联产计酬的按劳分配好形式。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方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按劳分配原则的更好体现。联产计酬与过去的按工分分配形式相比,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进行分配的依据不再是流动劳动,而是物化劳动;二是劳动报酬和劳动成果不再是通过工分间接地结合起来,而是直接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其结果,一方面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使全体农民共同富裕起来,另一方面又使那些善于经营、勤奋劳动的能人首先富裕起来,这是贯彻按劳分配的必然结果,也是全体劳动者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由此可见,农村社会主义改革既不是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也不是向旧体制的复归或倒退,而是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创新。
(2)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发展,是对所有制结构认识的深化和发展
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因此,当年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十分必要的。问题在于,在我国生产力水平还很落后的情况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仍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在社会主义改造后期,由于我们对社会经济模式的选择和理解过于单一,急于求纯,曾经不顾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追求单一的公有制,过于简单和过于急促地消灭对社会主义发展还有积极作用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这既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产生了一系列长期困扰并严重影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问题。
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不但将长期存在,而且还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今天,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确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发展,发挥其有利于社会主义的积极作用,这是适应我国生产力快速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直接解决社会主义改造的遗留问题,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3)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是对公有制实现形式认识的深化和发展
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我们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和理解上,存在着过于简单化的倾向,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只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基本的实现形式,没有认识到公有制还可以有其他多种实现形式。第二,把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作为公有制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把公有化程度作为判断的标准,没有认识到,判断标准要从实际出发。现在看来,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社会主义改革过程中,我们纠正了长期以来认识上的偏差,采取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提高了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增强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3、社会主义改革不是要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分田单干”有着本质区别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有改变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土地、大型农机具和水利设施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仍然为集体所有,所以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分田单干”和个体经济,而只是经营方式的改变,是农业集体经济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即属于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不再像过去那样,一律由集体集中使用和集中经营,而是采取统分结合的原则,集体所有,分散经营。这只是对不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经营方式的改革,而不是从根本上否定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没有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所建立起来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这一前提,就不可能产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现阶段允许和鼓励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不是退回到新民主主义社会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