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办公室,有的地方叫劳动就业服务局或劳动就业中心,目前一般为财政全供或财政半供给。从目前失业单位改革方向来看,改成企业是不可能的了,因为该种机构一方面没有盈利能力,一方面从事的主要是公益性的社会服务,同时承担着一定的行政任务,估计维持不变,只是进一步强化服务罢了。
从全国范围来看,有极少地方这样的单位是参公的,但是就总体来看,参公的可能性比较小。事业单位改革,能改成公务员或参公的估计也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有些政府部门下属职能机构本身就完全行使执法权的单位估计有可能。
但是值得庆幸的是,目前乃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就业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关系到发展和民生的问题,只能看中央及省两级政府重视到什么程度了。重视,参公!不够重视,维持现状!(推向市场是绝对不可能的)那么国家及政府重视就业就变成了屁话。
改不改,怎么改,拭目以待,再说了,改不一定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