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仲裁委员已划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调解仲裁处电话:63021821。
调解仲裁处主要职责:
指导协调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措施;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有管辖争议的案件;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
扩展资料:
劳动仲裁收集证据方法:
1、“谁主张,谁举证”,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
2、举证倒置,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3、申请调查取证,案件第三方持有的书证,可通过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若持有书证的案外第三人不愿将书证提交仲裁或法院的,又或当事人、代理人收集该文书确有困难的,则可由当事人向仲裁或法院提出书面调查取证的申请,要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