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邮政区域、邮局和投递区段的专用局址代号。
邮政编码是邮政业务和邮政技术发展的产物。在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一些先进国家由于邮政业务量的增加,传统的手工操作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信函分拣等自动化设备应运而生。但是,机械识别邮件地址很困难,因此,英国最早提出了用数字代表邮件地址的邮政编码构想:并予试行。 1961年,联邦德国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邮政编码制。
世界各国邮政编码的构成绝大多数为数字的。英国、菲律宾、荷兰、加拿大等少数国家采用字母和数字相混合的编码。各国编码数字构成各不相同,美国9位数,多数国家为4位或5位数,最少仅3位数。据万国邮联统计资料,20世纪90年代已有约50个国家和地区采用邮政编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74年10月开始研究邮政编码。1978年1月1日起,在上海、江苏、辽宁三省市部分地区试行,1980年7月1日在全国推行。中国的邮政编码结合行政区划、邮运网路等具体情况,采用4级6位码的方式组成。头两位数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3位数代表邮区(一个省划若干邮区,即邮件分发、运输网路):第4位数代表县(市):末2位数代表邮局及其投递区。在个别情况下,最后两位数仅代表支局代号,不表示投递局。中国台湾省于1970年3月20日起实行邮政编码制度,分9个邮区,采用5位数。前3位数字代表市、县,连接号后两位数代表投递段。为推广使用邮政编码,中国国家标准总局于1987年发布了“信封国家标准”规格。1993年7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重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封”规格,代号为GB/T1416—93。推行信封标准化,为实现信件分拣自动化打下了基础。
中国邮政部门自1985年起,更换使用刻有邮政编码的邮政日戳。1995年8月起,又逐步更换使用没有邮政编码的新型邮政日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