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不同:
1、公屋:即香港公共屋邨,是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兴建的公共房屋,由政府或志愿团体兴建,出租予低收入居民。
2、居屋:"居者有其屋"计划的简称,居者有其屋计划是香港政府的公共房屋计划之一,由香港房屋委员会兴建公营房屋并以廉价售予低收入市民。
3、私人楼宇:当中香港有很多大型私人屋苑,有些纯粹提供住宅,亦有些为大型综合发展,基座建有商场及社区设施,为内部居民以至区内其他居民提供起居饮食及社区服务。
二、入住条件不同:
1、公屋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申请;
2、居屋是为了给没有住房的人使用,普遍性更强;
3、私人楼宇是无申请条件归属个人所有。
三、租售情况不同:
1、公屋除少数外只租不卖,现时香港一半的居民均居于公屋;
2、居屋可租可卖,是为一些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楼宇,又不合资格(或不愿意)入住公屋的市民准备的;
3、私人楼宇可租可卖,香港有一半人口是居住在私人发展的楼宇。
扩展资料
申请公屋要求及备注:
1、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2、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3、收入不得超过政府制定之“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视申请人的家庭人数而定)。
4、有申请入住居者有其屋的个人或家庭,与超出“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的中产或富裕家庭,日后均永久不得申请公屋。
5、申请表格可到各区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交出后需要3至5个月内通知。
6、一般年龄越低,成功分配公屋的机会率就越低,等候时间也会相对较长。至于年龄超过60岁的独居长者可以以“高龄单身人士”而获得优先配位。
7、租金一般会占该公屋住户每月收入约10个百分比,租金亦包括该屋邨之管理费,无须补地价。
8、根据政府最新定立之“公屋扣分制度”,如住客入住公屋后有多次高空掷物或私自养宠物等的记录,会因应情况而扣分。如被扣尽分数,该住客会被要求强制撤出原有的公屋,并判入住中转房屋。
9、如果申请人因犯事而被判坐牢,会被取消公屋住客的资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