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建筑市场是经政府授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行政监察部门批准建立,以为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提供服务为主,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人员、技术、信息等条件,依法成立的服务性法人实体。
有形建筑市场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一)能够收集、处理、存贮、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和中介机构的状况、材料价格、政策法规等信息; (二)能够提供满足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定等交易活动需要的交易场所; (三)能够办理从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资质审查、工程监理、招投标监督、合同审查、质量与安全监督、工程造价管理、施工许可证签发等建筑市场管理的手续; (四)能够为工程承发包和工程建设提供经济、技术、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