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商共同开箱检验,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一、设备开箱检验的主要内容包括原产地、品种、规格、外观、数量、附件、标识、质量证明书、有关技术文件等。
二、设备质量证明书如下:
1、各类设备应有质量证明书,生产日期、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内容与实际进场设备一致。
2、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具体设备,应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三、主要设备、器具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四、成品补偿器应具有预拉伸说明。
五、进口设备应提供商检合格证(国家认证委员会发布的强制认证(CCC认证)产品除外)、质量认证文件、中文版性能试验报告、安装、使用,中文版及其他技术文件中的维护和测试要求。
六、设备进场时包装完好,表面无划痕和外来冲击损伤。所有设备应按有关标准和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原产地、规格、型号、数量、附件等项目的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验收。
1、水泵、热交换器、水箱和其他设备应配备印有金属材料的铭牌。铭牌内容应准确易读。
2、对有异议的设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扩展资料:
开箱验收的主要内容:
1、如实填写设备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制造厂名称、装箱单号、收货件数。
2、检验记录:包装是否完好;随机文件是否齐全;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外观是指设备的外观是否良好,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检验结果: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否有缺件或损坏。
4、结论:根据检验的实际情况,填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使用要求和必要的措施。
5、各方签字齐全,加盖公章。如果供货商不在现场,也可以由监理(施工)单位批准。
现场开箱检验注意事项:
根据装箱单逐一核对,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损坏、生锈、缺件等问题,拍照或采取其他方式做好记录,作为与供应商和有关部门协商索赔的依据,并注意设备采购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