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枯搭吵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枝键决定》指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7年7月1日,胡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讲话时,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提升为防腐倡廉战略方针,并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正式提,将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一个更为显著的地位。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义有:
第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加强反腐倡廉见制度建设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没侍,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第二:提出和使用“反腐倡廉建设”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具有重要的思想导向意义。
第三:创造性地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体系,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