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环保局机构怎样设置?

2020-05-09 时事 70阅读

不同的县,不同的环保局,其机构设置不尽相同,但大体上是差不多的。以陕西三原县为例,讲解如下:

  • 1、行政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财务、人事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工会、妇联等工作;负责协调县创建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对应承办市局秘书科、人事科、创模办、规财科工作)

  • 2、法规宣教监察室: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执法检查工作;承办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环境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党务、团务、机关网站、“创选评”及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参与监督检查党纪、政纪的执行情况;组织落实纠风和行风评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对应承办市局法宣科、宣教中心、监察室工作)

  • 3、综合计划股:

负责环保规划、计划、农村连片整治、生态创建、秸杆禁烧、食品安全工作 ; 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发布全县环境质量公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应市局生态科、考核督查科、监测科、规财科工作)

  • 4、环境管理股

负责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治污降霾、应急、水源地管理、信访、安全生产、固废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对应承办市局污防科、固废中心、应急中心工作)

  •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 :

负责污染减排、环境统计、辐射、环保产业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对应承办市局总量科、辐射科、环保公司工作)

  • 6、环境影响评价股:

负责辖区新、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对应承办市局环评科、总工办、招商办工作)

  • 7、环境监察大队: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征收软件管理系统的维护及应用,排污费台长的建立及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后督察制度的落实;负责环境安全风险的排查;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主管或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

  • 8、环境监测站:

对辖区内空气、水体、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进行归纳整理编制区域内环境质量报告书,向环保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县区环境质量状况;对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视性监测;承担辖区内建设、污染治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对辖区内各企业、事业等排污单位进行环保咨询和服务性监测,并提供必要的监测数据;负责辖区内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数据采集、汇总等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承担主管或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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