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还要转学籍的。
根据宁夏《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转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转学学生需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或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跨省(区)、市、县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跨县(区)以上变化的,其随迁子女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县(区)学校。
扩展资料
转学籍流程: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参考资料:人民网 宁夏中小学生转学该怎么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