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本月冲减多提的1元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税金及附加
二、如本月有需计提的城建税,则本月少提1元城建税,等下月交纳完城建税后,应交税费-城建税科目就冲平了。
例:本月需计提的城建税为501元,则本月只计提500元,由于城建税上月多提了1元,则本月城建税科目贷方余额应为500+1=501元。下月交纳完城建税501元后,城建税科目已无余额。
扩展资料: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维护建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