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移民是为了让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有机会把他们的亲属移民到加拿大,让亲人在加拿大获得团圆。如果你和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有如下亲属关系,则可申请加拿大家庭亲属类移民:
1)、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配偶;
2)、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订婚配偶;
3)、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19岁以下,在申请至获发签证期同未婚的子女(包括收养子女);或19岁以上未婚的全日制学生(其生活完金依靠于父母);或19岁以上的智力或身体有缺陷的子女;
4)、19岁以上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5)、19岁以上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父母;
6)、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19岁以下父母俱亡的未婚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姨甥、姨甥女、孙子女;
7)、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收养的9岁以下未婚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