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不属于在职员工,试用期员工如果有签订合同则属于在职员工。
在职职工是指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条件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扩展资料:
试用期和实习期须知
实习期就是在校学习期间,没有毕业的同学在公司上班。试用期是你毕业后,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需要看你是否适合这个岗位,规定的试用期。
本质区别: 是否毕业。没有毕业签订实习协议,就是实习生;毕业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也是员工。
至于提前去公司实习,实习期不算在内,在某公司服务的年资是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试用期开始计算,实习期不会计算在内。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他们的实习收入可以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
试用期长短是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设置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提问的同学的合同应该是签订了三年以上,比如三年零一天,那么试用期应该是不超过六个月,比如差一天到一个月。
有此疑问的拿出合同对看看,试用期应该是差一天不满六个月(不到六个月)。另外,单位不能无理由延长法定试用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在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