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三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1名书记,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或配1名支部干事。
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组织、宣传两项工作可以三人讨论决定分工。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都应当设立党支部。
扩展资料:
党章第五章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具体可理解为:
第一,党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党最丰富和最可利用的组织资源。
中国共产党是由党的中央组织、各级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的严密而完整的组织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党支部处在最基层,是党的组织基础。
我们的党正是通过设立党的基层组织,把每一个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置于党的中央组织和各级地方组织的统一领导之下,从而保证了党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而存在,保证了党具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保证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党支部是开展党的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党的自身建设和管理党的最基本单位。
每一个党员,不论职务多高,资格多老,都要在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中生活和工作,接受党的基层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每一个党员既要通过党支部,把对党的意见和建议传达给党的上级组织,又要通过党支部了解和领会党的上级指示和精神。此外,党支部还担负着发展新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任务。
因此,党支部为党员的活动提供了一个可以依赖的场所。
第三,党支部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党支部建立在社会基层单位,与人民群众有着直接的、经常的、密切的联系,听群众的呼声,掌握群众的思想脉博,了解群众的情绪,熟知群众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状况。
党支部是人民群众认识党,了解党的窗口,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的主要渠道。一方面担负着传达贯彻的任务,另一方面担负着向上反映意见和建议的任务。
第四,党支部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条件。
党支部工作看似平平,其实不一般,也不平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单位的决定决议都需要通过党支部的大量工作,使之变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实际行动来贯彻实现。
因此,要实现党对人民群众的领导,就必须发挥党支部的这一独特优势。
参考资料:党支部-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