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可以的。其实,用父母的名义贷款,子女还款,有一个专业术语,叫做“接力贷”。这种贷款方式一直都有,买房者用父母的名额买房,房产证写父母的名字,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主贷人,子女作为他们的共同还款人(或叫担保人)向银行申请房贷。如果子女已婚,其配偶也作为共同还款人。
接力贷,简单来说,就是“父贷子还”。这看起来很完美。尤其对那些无购房名额或者无贷款额度的子女来说,利用父母“清白”的身份购房、贷款,似乎是继“假离婚”之后唯一的“好桥”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接力贷”也有诸多限制。
一、有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65周岁。父母的年龄不能太大,否则已经失去做贷款人的资格。
二、最多只能贷五成。无论借款人有没有房子,只要是“接力贷”,全都当做已有一套房子执行。假如父母已经有过贷款记录(在异地的也算),则首付七成。
三、贷款年限与父母年龄没关系。可以贷款年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1.贷款年限+楼龄不大于50年。
2.贷款年限+共同借款人年龄不大于70年。
从这两个公式来看,贷款年限多少,楼龄的决定因素更大。
四、不是所有的银行都能做“接力贷”。这里还需要特别提醒:由于信贷政策变化大,目前广州并非所有的银行都会承接“接力贷”业务。所以,假如你真的决定要去“坑妈坑爹”看看选择哪一家银行为好,并且尽量预留一定的灵活预算空间,以防政策可能发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