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各地政策以及经济水平有差异,以下为南京市2017年标准,看看即可,具体还是要询问所在地政府:
以南京市为例,各类经济待遇总和,大学本科生能有20~22万多,大学专科生能有19~20万多,高中生也有14万多。其经济待遇构成:
(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由征集地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标准发放,以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997元为基础,当2年义务兵,则至少有49997元×45%×2﹦44997元。
(二)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从江苏省入伍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和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40%~60%(大学专科在校生不低于40%比例、大学专科毕业生和本科在校生不低于50%比例、大学本科毕业生不低于60%比例)增发奖励金,以2017年南京入伍为例,44997元×(40%~60%)﹦17998~26998元。
(三)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最高标准为大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研究生12000元。
2、江苏省规定退役大学生复学的,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由政府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
(四)退役金
义务兵退伍后,由所在部队按每人9000元标准予以发放。
(五)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义务兵退役后,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在部队领过退役金的,要减还9000元)发放一次经济补助,以2017年南京入伍为例,49997元×1.5﹣9000元﹦65995元。
(六)义务兵津贴费
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由部队按月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列兵850元×12﹦10200元,第二年上等兵950元×12﹦11400元。
(七)慰问金
南京市每年慰问从南京入伍的义务兵2000元,2000元×2﹦4000元。
(八)立功奖励金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受奖的,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当年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0%~50%(荣誉称号50%、一等功40%、二等功30%、三等功20%、优秀士兵10%)发放立功奖励金。
下面,我们以南京为例,将当2年义务兵享受经济待遇列表汇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