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你看一下你的土地证,一二楼是否共用一本土地证,还是二楼单独办理产权后,土地证也进行了分割?你的土地证的用途是商业还是住宅?拆迁评估过程中,房屋拆迁套用商业还是住宅的标准,是以土地用途为准。如果土地用途是商业,那么你还是比较主动的。
2、承租户一般来说是不参与拆迁补偿的谈判的,正常情况下,征收方只于产权人发生补偿的关系,而承租户是有产权人负责安置补偿。他的营业执照拿给你也没有用,上面不是你的名字,所以你不要纠结于承租户的事情。
3、如果拆迁过程中你的房子被认定为住宅房,而实际用途是商业用房,并且按照你的说法,曾经的产权也是商业用房,你可以申请确权,这是一个谈判的过程,到时候会有征收方,审计,评估等部门共同确定,和确定权证外面积的程序是一样的。当然这是最坏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