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有哪些?

2021-12-08 社会 124阅读

不文明行为常见表现列举如下:

1、过马路,不走地下通道或天桥,横跨栅栏隔离(绿化)带。

2、吃完早点,无视环境和卫生,随手乱丢包装袋。

3、公交车上,年轻的让座不主动,面无表情似发“呆”。

4、斑马线上,“蛮”司机不减速、不避让,脚踩油门与行人抢道像比赛。

5、小张贴、小广告,随意“涂鸦”,城市不留一处“白”。

6、衣服、裤子当街晒,花花绿绿煞风景———“万国旗”展一排排。

7、夏日空调开,滴滴答答……只顾自己图凉快。

8、大热天里“膀爷”多,不分里和外,三五成群聚一块。

9、花草树木、绿地、大草坪,不怜惜,不爱护,攀爬、乱摘又乱踩。

10、水上乐园、浴场和泳池,尿素超标,有人“方便”好“自在”。

11、小摊小贩,不进市场,一根扁担沿街卖,地摊随处摆。

12、打牌、唱歌、喝酒把拳猜,《夜半歌声》———不怕扰民嗓子“坏”。

扩展资料

我国首部铁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列车晚点、停运期间的信息通报,旅客强占他人座位等行为都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1、列车晚点停运及时向旅客通报

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列车、车站等场所公告旅客、列车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进站人员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列车晚点、停运时应当及时向旅客通报信息、说明情况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旅客不得有侮辱工作人员等行为

旅客及其他进站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配合铁路运输企业依法采取的处置措施,不得有打骂、侮辱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等行为。

3、旅客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并公开纸质、电子车票的使用规则。无有效车票、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旅客应当按照车票标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4、对保护区内排污等行为予以罚款

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污、倾倒垃圾、燃放烟花、焚烧草木、放养牲畜等,违反规定的,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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