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你的信任,我不是律师不一定能够帮你完全解决问题,就我所了解的范围为你提供问题答案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从司法程序上,你可以先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无论公司书面回复或不进行书面回复,按你的说法肯定是不让你查,那么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查阅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