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单程证的办理进度正在审批的过程之中。县、市公安局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事由和相应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调查,签署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后报上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复核审批。审批通过后才会办进入下一办理流程。
完整的办理流程介绍:
l、领取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表。内地居民根据当地规定,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领取《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该公安机关提出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
2、审核申请人证明材料。县、市公安局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事由和相应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调查,签署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后报上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复核审批。
3、打分排队,公布结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打分标准为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内地居民打分,按得分高低依次排队,并公布打分排队情况。
4、公布发证名单。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照排队先后顺序每月公布放行赴港澳定居人员名单
5、签发证件。
6、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销户,凭销户通知书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内地居民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实行定额审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打分标准,每年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并公布下年度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分数线。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交的相片、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申请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转送港澳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协助面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亲子鉴定以及公示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四)申请人的申请情况、联系地址或者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未补正申请材料,不配合面见询问、亲子鉴定,或者未申报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视为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前往港澳通行证申请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华容县人民政府-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