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才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在香港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的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居;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间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在香港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有居留权。
结婚后需要等4年。然后你先生去香港律师行开个结婚公证(香港领结婚证就这样,大陆领就不用了)。能保留内地身份证。你先生的身份证,回乡证副本。你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正本。一封你先生的团圆信(写要夫妻团聚,申请来港等一套话)去当地派出所办理。
扩展资料
在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2A条中,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不抵触第2AA⑵条的条文下,具有以下权利:
在香港入境;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条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不得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及不得向他发出遣送离境令。
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因需要更换新证或因丢失旧证而要补领,在新证未发出前入境处会发出“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此收据具临时身份证的功能,但不可作出入境之用。出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或有效旅游证件(例如: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