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但未满5年有什么注意事项

2020-05-05 社会 65阅读
最主要存在五大风险。
风险一:政策若变动过户将受影响
依据目前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但是政策也存在调整的可能性,而且各地对经济适用房过户的规定细则也略有不同,如果在未过户期间,政策发生变动,会对购房者的过户产生影响,所以二手购经济适用房存在着政策上的风险。
风险二:原房主去世房屋变遗产被继承
如果在未过户期间原房主去世的话,依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将有可能会被作为售房者的遗产而被其亲属继承,如果原房主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根据法定继承,由其所有继承人继承该房产,需要继承人配合公证后才能过户。由于继承人可能涉及多人,所以过户比较复杂,也可能因为继承人不配合而产生纠纷。
风险三:卖方可单方面撤销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卖方还可以单方面撤销公证书,比如在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期间,房价出现大涨,卖方为了利益,可能就会申请撤销公证委托书。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公证书可以单方面申请撤销。
风险四:存在“一房多卖”可能
由于房产并未过户,所以房屋产权仍属卖方。在此期间,即使卖方将房屋的“两证”交给了买方,但只要在报纸上刊登一则遗失声明,期限两个月,若买房人未见到,卖方就可以申请获得补证,然后过户给他人,造成一房二卖或者多卖。
风险五:遇债务纠纷房产或被冻结
卖房人也可以拿着房产证进行房产抵押,房屋未经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其所有权最终还是属于原房主,卖房人如因债务遇到司法、行政等方面的纠纷,该房产仍可以被冻结。
总的来说,购买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风险极大,所以卢律师提醒购房者,不要贪图这类房子的价格便宜,购房者将不得不面临失去房子的风险,而且一旦进行诉讼,将承担律师费、一审诉讼费、二审诉讼费等费用,届时,购房者将完全可能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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