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初级会计职称报名通知规定:
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同时,非京籍考生应出具下列在北京市生活、上学的有效证明之一:
1.北京市居住证;
2.在京大专院校的学生证(有效期内);
3.军官证、士官证(北京地区现役军人);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暂住证不等同于“居住证”,根据以上规定,持暂住证不不可以在北京报考会计初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