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收加盟费应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企业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各种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 (增)记本科目,贷(减) 记“银行存款”等科 目。
无形资产科目(编码104号)是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专有技术及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 值。各种无形资产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分期摊销。
扩展资料
加盟费所含费用:
1、品牌使用费
品牌使用者向品牌持有者,因使用品牌持有者的无形资产按照约定的合同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加盟者向加盟主支付品牌使用费。
2、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部分费用到合同期满后,在加盟方没有违约行为,没有不清楚款项的情况时,特许方应无息退还给加盟方。
3、品牌管理费
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的费用:特许总部与加盟者之间是有部分费用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最常见的则是用于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4、首批进货费
如果是做实物产品的话,首批进货的费用也需要考虑。一般会随着加盟连锁体系的合作方式和经营情况来确定首批的进货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盟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