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过失就可以退还订金,如果是个人存在问题,订金不予退还。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所以如商品房不合法,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如果开发商出售的房子符合相关出售条件,而个人不愿购房,那么此时这个订金将不能退款。
扩展资料:
订金退不退还,主要看哪方面首先违背合同,如果是当事人违背,就不能退还,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违背合同的,订金就应与退还。即使没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如当事人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卖方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如果因两方都没有责任的客观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卖方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